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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萧山图书馆入馆须知

来源: 杭州市萧山图书馆 作者: 杭州市萧山图书馆 发布时间: 2021-08-18

  为维护广大读者公共利益,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入馆读者请遵守以下规定:


1.读者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市民卡(疫情期间按照疫情要求)入馆。

 

2.请自觉遵守《杭州市市民守则》、《“六不”行为规范》及杭州市相关文明守则,做文明市民和读者。

 

3.请自觉遵守萧山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劝导。

 

4.请注意仪表整洁,举止文明,不要在阅览座椅、沙发上脱鞋、躺卧等。

 

5.请保持安静,将通讯、电子设备等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,不追逐嬉闹。

 

6.请自觉爱护文献资料和服务设施设备,不污损文献、不擅动服务设施设备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;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资料不能携带出馆。

7.请妥善保管随身物品,本馆不承担保管义务,如有遗失、损毁后果自负。

 

8.禁止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品和宠物入馆。

 

9.请注意用电安全,本馆不提供大功率设备的电源使用,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。

 

10.请尊重知识产权,切勿私自拍摄、刻录文献资源或恶意下载数字资源,如造成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。

 

11.禁止在馆内推销商品、散发传单或发放调查问卷。

 

12.12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读者在图书馆期间需由家长陪同。

 

13.阅览座位实行“先到先得”制度,不喧哗、不占座。请勿使用随身物品占座或随意移动阅览桌椅;离开阅览座位时请携带好随身物品,对于长时间占座物品,本馆将进行清理以方便其他读者使用;读者离馆时请自觉将座位上的杂物带走或扔入垃圾箱,不得随意乱丢,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。

 

14.用萧山图书馆网络与计算机设备上网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,严禁点击政府明令禁止的有害、非法网站。禁止未成年人用萧山图书馆的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玩网络游戏,如未成年人不听劝阻,执意玩游戏的,我馆将停止该读者帐号的上网服务。如发现未成年人使用家长身份证上网玩游戏,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,我馆将暂停其家长帐号的上网服务。根据《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成年人每天累计上网时间为4小时;未成年人上网须经监护人授权同意,且每人每天累计上网时间限制为2小时。

 

15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,对于违反上述规定,扰乱公共图书馆秩序的,本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阻、制止;经劝阻、制止无效的,本馆可以停止为其提供服务。